香港稅務 | 香港公司是否需要繳納利得稅?還有國外豁免了解一下

香港政府奉行“低稅率、鼓勵營商”政策稅務征收采用地域來源原則。企業(yè)在香港經(jīng)營需要注意相關稅務事項,比如相關利得稅的繳納。


(圖源:pexels)

香港公司利得稅計算方式

香港利得稅兩級制將適用于二零一八年四月一日或之后開始的課稅年度,由當年四月一日起實施。

法團首200萬元應評稅利潤的利得稅稅率降至8.25%,其后的利潤則繼續(xù)按16.5%征稅。

至于獨資或合伙業(yè)務的非法團業(yè)務,兩級的利得稅稅率相應為7.5%及15%。

為了確保受惠企業(yè)以中小企為主,有關聯(lián)的兩家香港公司只允許一家公司享受優(yōu)惠。

需繳納香港公司利得稅的條件

經(jīng)營香港公司的好處之一就是稅種少,主要有利得稅、薪俸稅和物業(yè)稅,而利得稅只有利潤來源于香港才需要申報,若來自海外則可以申請海外利得豁免。滿足以下條件的香港公司必須向香港稅局申報利得稅:
 
1、在香港經(jīng)營任何行業(yè)、專業(yè)或業(yè)務;
 
2、從該行業(yè)、專業(yè)或業(yè)務獲得利潤;
 
3、以及有關利潤于香港產(chǎn)生或得自香港。

香港公司哪些收入需繳納利得稅



香港貿易公司的利潤判定:
 
1、如有關買賣合約在香港達成,所得利潤須在香港交稅;
 
2、如有關買賣合約在香港以外的地方達成,所得利潤不須在香港交稅;
 
3、如購買合約或售賣合約其中一項在香港達成,則初步的假設是所得利潤須全數(shù)在香港交稅,但必須考慮其他有關事實,以確定利潤的來源地;
 
4、如果是銷售予一名香港顧客(包括海外買家在香港的采購辦事處),有關的銷售合約通常會視作在香港達成;
 
5、如有關人士不須離開香港,而是在香港透過電話或其他電子媒介,包括互聯(lián)網(wǎng),達成買賣合約,則有關合約會視作在香港達成。

6、從貿易所賺取的利潤只可劃為須全數(shù)在香港課稅或完全不須在香港課稅,分攤計算有關利潤并不適用。

如何申請利得稅國外豁免

1、公司董事要為香港有限公司聘請審計師為帳目進行審計,并要求公司解釋業(yè)務操作及流程;

2、在審計完成之后,由公司向香港稅務局提出申請豁免國外所得稅。其間稅務局會以書面形式向公司及稅務代表要求提供各種不同的公司運作文件(包括審計報告),及根據(jù)公司情況提出相關的查詢及提問。

3、所有稅務局提出之問題,必須一定期限內回復。如稅務局同意公司之運作屬國外操作將發(fā)出豁免同意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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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時間:2020-11-25 閱讀:11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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