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起,香港入境攜逾12萬現金或票據都需要申報!

據香港《明報》報道,俗稱“R32制度”的香港《實體貨幣及不記名可轉讓票據跨境流動條例》(條例)將于7月16日開始實施。旅客及港人如攜帶超過相當于12萬港元的實體貨幣及不記名可轉讓票據,需要向海關申報。
香港入境新規(guī)
香港于1991年加入聯合國財務行動特別組織,打擊不法分子及恐怖分子跨境洗黑錢及籌集資金。為了履行國際責任,香港將于7月16日正式實施相關條例,建立一套申報及披露制度,偵測不法資金流動。

入境時需經過申報信道或無需申報信道。

海關將會沿用“紅綠信道”進行清關工作,旅客或港人如攜帶總價值高于12萬港元的實體貨幣及不記名可轉讓票據,入境時需主動作書面申報,通過紅色信道。在出境或過境方面,抵港人士或離港人士,如海關人員要求,也需如實披露??缇池涍\則需以電子方式預先申報,相關電子申報系統(tǒng)將于7月3日開放。

旅客如攜帶總價值高于12萬港元的實體貨幣及不記名可轉讓票據,卻無主動申報或行綠色信道,則違反申報規(guī)定。初犯者需向海關繳納2000港元罰款,無需接受刑事檢控,但如再犯則會被訴至法庭,最高可被罰款50萬港元及監(jiān)禁兩年。
  
香港海關將于7月16日至10月15日,設定為期3個月的寬限期,如旅客無心初犯,海關將會對其作出書面警告。
  
海關助理關長(邊境及港口)何佩珊表示,一般旅客不會受太大的影響,而整個清關程序僅需2、3分鐘,預計會簡便快捷。她表示,應條例規(guī)定,海關增設了54個額外職位及4只從英國購入的鈔票搜查犬,將按風險評估作靈活調配。
最后更新時間:2018-07-02 閱讀:15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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