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注冊怎么分類?

《商標注冊用商品和服務國際分類》(尼斯分類)中給出了商品和服務大致的分類原則。一般來說,類別標題中所列的商品或服務名稱原則上構成這些商品或服務大致所屬范圍的一般性名稱。所以要確定每一種商品或服務的分類,就得查看按字母順序排列的分類表。

1、關于商品的分類原則
如果某一商品按照分類表(類別順序分類表、注釋和字母順序分類表)無法加以分類,下列說明指出了各項可行的標準:
(1)制成品原則上按其功能或用途進行分類。如果各類類別標題均未涉及某一制成品的功能或用途,該制成品就比照字母順序分類表中其他的類似制成品分類。如果沒有類似的,可以根據(jù)輔助標準進行分類,如按制成品的原材料或其操作方式進行分類。
(2)多功能的組合制成品(如鐘和收音機的組合產品)可以分在與其各組成部分的功能或用途相應的所有類別里。如果各類類別標題均未涉及這些功能或用途,則可以采用第(1)條中所示的標準。
(3)原料、未加工品或半成品原則上按其組成的原材料進行分類。
(4)商品是構成其他產品的一部分,且該商品在正常情況下不能用于其它用途,則該商品原則上與其所構成的產品分在同一類。其他所有情況均按第(1)條中所示的標準進行分類。
(5)成品或非成品按其組成的原材料分類時,如果是由幾種不同原材料制成,原則上按其主要原材料進行分類。
(6)用于盛放商品的專用容器,原則上與該商品分在同一類。

2、關于服務的分類原則
如果某一服務按照分類表(類別表、注釋和字母表)無法加以分類,下列說明指出了各項可行的標準:
(1)服務原則上按照服務類類別標題及其注釋所列出的行業(yè)進行分類,若未列出,則可以比照字母順序分類表中其他的類似服務分類。
(2)出租服務,原則上與通過出租物所實現(xiàn)的服務分在同一類別(如出租電話機,分在第三十八類)。租賃服務與出租服務相似,應采用相同的分類原則。但融資租賃是金融服務,分在第三十六類。
(3)提供建議、信息或咨詢的服務原則上與提供服務所涉及的事物歸于同一類別,例如運輸咨詢(第三十九類),商業(yè)管理咨詢(第三十五類),金融咨詢(第三十六類),美容咨詢(第四十四類)。以電子方式(例如電話、計算機)提供建議、信息或咨詢不影響這種服務的分類。
(4)特許經營的服務原則上與特許人所提供的服務分在同一類別(例如,特許經營的商業(yè)建議(第三十五類),特許經營的金融服務(第三十六類),特許經營的法律服務(第四十五類))。

3、我要申報的商品項目區(qū)分表上沒有,怎么辦?
《類似商品和服務區(qū)分表》沿用了《商標注冊用商品和服務國際分類》(尼斯分類)的體系,區(qū)分表中每一類別的標題原則上指出了歸入該類的商品或服務的范圍,各類的【注釋】為確定商品和服務項目的類別提供了思路。對于沒有列在分類表中的商品或者服務項目,申請人可以參照《類似商品和服務區(qū)分表》中每一類別的標題和【注釋】,先確定申報類別;應按照分類原則、使用具體、準確、規(guī)范的名稱進行填寫,要避免使用含混不清、過于寬泛且不足以劃分其類別或類似群的商品或服務項目名稱。一方面要注意商品或者服務項目名稱本身要表述清晰、準確,符合一般公眾的語言習慣和文字使用規(guī)則;另一方面要注意足以與其他類別的商品或服務項目相區(qū)分,不應產生混淆和誤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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